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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桧


拼音:qín guì


秦桧 基本解释

秦桧(1090-1155) : 南宋投降派大臣。字会之,江宁(今江苏南京)人。进士出身。1127年被俘到北方,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。后随金军至楚州(今江苏淮安),被放回南方。他深得高宗宠信,任宰相,前后执政十九年。主张投降,收韩世忠、岳飞、张俊三大将兵权,以“莫须有”罪名杀害岳飞父子。主持订立“绍兴和议”,向金称臣纳贡,放弃抗金斗争。为后人所唾骂。

秦桧造句

  • 1、人们都不会忘记秦桧的千秋骂名。
  • 2、秦桧为了个人目的,千方百计地陷害岳飞。
  • 3、南宋岳飞英勇抗金,连战连胜,后来因秦桧陷害,功败垂成,含冤而死。
  • 4、秦桧听了,厚颜无耻地哈哈大笑,说:"由他们去笑骂吧!"。
  • 5、岳飞和秦桧简直无法相提并论,他们的死有如桑弧蓬矢。
  • 6、秦桧是杀死岳飞父子的罪魁祸首。
  • 7、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。
  • 8、秦桧是千夫所指的历史罪人。
  • 9、岳飞碧血丹心,抗金报国,却被权臣秦桧害死。
  • 10、秦桧是个播恶遗臭的千古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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