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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


拼音:rén mín fǎ yuàn


人民法院 基本解释

中国的审判机关。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设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、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。

人民法院造句

  • 1、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,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。
  • 2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。
  • 3、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• 4、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,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。
  • 5、第八十八条对于自诉案件,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。
  • 6、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是由债权人提起申请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相关方面依法办理的。
  • 7、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,海事法院,铁路云论法院。
  • 8、逾期不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。
  • 9、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,债务人拒绝接收的,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。
  • 10、第一百一十八条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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